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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4:49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进一步遏制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部分建筑业企业各项指标符合资质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企业资产(净资产)是否符合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是否达到资质标准规定的人数、专业要求,并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技术装备等。

二、检查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

(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企业;

(三)2022年以来,通过重组、分立、合并等方式迁入我市

企业。

三、检查标准

建筑业企业各项指标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1.企业资产:满足二级资质标准: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满足二级资质标准:

(2)注册建造师:满足三级资质标准:

(3)职称人员:满足三级资质标准

(二)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4)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3.技术装备(须自有,提供设备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混凝土输送泵2台

经核查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上报市住建局向社会公告。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不能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三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由市住建局函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回,二级资质由市住建撤回,一级资质由市住建局逐级向省住建厅、住建部申请撤回。

四、工作安排

(一)主管部门排查阶段。5月底前,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排查名单,对各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进行排查。6月5日前,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检查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住建局进行全市通报。

(二)市级部门抽查阶段。6月底前,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同步核查部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自行组织检查时未发现问题或抽查发现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的区市加大抽查比例。

(三)整改情况反馈阶段。8月底前,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不合规企业整改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住建局。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规撤销建筑业资质

五、工作要求和督导检查

(一)提高政治站位,卡实工作责任。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建筑业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集中力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规范建筑业市场行为,为全市建筑业良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检查处罚,确保闭环管理。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检查标准,制定检查台账。严格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跟踪督办,逐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并做好“回头看”倒查工作,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一律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李颖欣、李泽仁,联系电话: 6918185、6917700

邮箱:ytzjjgck@yt.shandong.cn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TAGS:建筑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