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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及重组分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10:55

近期,我市中心城区存在较多建设工程企业咨询、申请资质变更地址及重组分立现象,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文件要求并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做法,严把准出和准入关。经研究决定,我市中心城区将对申请资质变更及重组、分立、合并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质地址变更

1.周口市内变更地址:中心城区企业地址变更至县(市、区)或县(市、区)企业地址变更至中心城区的,我市中心城区需核查企业所有资质技术负责人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2.省内跨地市变更地址:我市中心城区企业地址变更至省内其他地市或省内其他地市企业地址变更至我市中心城区的,我市中心城区需核查企业所有资质技术负责人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3.跨省变更地址:我市中心城区企业申请跨省变更地址的,需核查企业所有资质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省外企业申请地址变更至我市中心城区的,需核查企业所有资质技术负责人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二、申请资质重组、分立、合并

1.注册地址均在我市中心城区的企业,申请资质重组、分立、合并时,需核查资质转出企业所有资质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核查接收企业转入资质项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

2.我市中心城区企业资质通过重组、分立、合并等转出至我市县(市、区)或省内其他地市的,需核查我市中心城区企业所有资质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

4.我市县(市、区)或省内外其他地市的企业资质通过重组、分立、合并等转入至我市中心城区的,需核查我市中心城区企业接收资质项的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是否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当月社保是否正常缴纳。

三、其他要求

我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企业在领取资质证书后的第2个月起,方可申请办理资质变更及重组分立业务。外地转入我市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企业时间不满足半年的,不能申请跨省重组、分立、合并及跨省变更等业务。

该通知于2023年6月7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TAGS:资质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