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10号)工作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加快推动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效率,在总结现有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取得新成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消防设计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已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等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整合为“一件事”办理。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除外。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申请表单。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整合、精简、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消防设计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已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等审批事项既有申请表单,形成一张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优化材料清单。全面梳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所涉事项的申请材料,形成一套申请材料清单,落实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一律不得限定介质和事项应标尽标等要求。
(三)完善办事指南。按照全省统一的实施标准和格式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设定依据、办理形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统一明确,编制办事指南模板,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集中管理。
(四)统一受理方式。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线上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集中办理;线下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办理。各收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及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确保企业群众少跑腿。
(五)明确分口出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分别核发施工许可证、消防审查意见书、质量监督登记证、安全监督登记证、建筑垃圾处置证、临时排水许可证。需发放纸质证照的,统一由综合窗口发放相关证照文书,已实现电子证照的,同步发放电子证照。
(六)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各地要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为抓手,加强对申报、审批、制证等环节数据质量管理,实现对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量、准确、实时归集共享。推动建立房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工作机制,在项目开工前对新建房屋建筑赋予统一编码,在后续审批、监管等环节应用,通过房屋建筑编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四、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举措,高效推动工作落地。同时,要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对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提高群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