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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7-23 10:53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至10月。

二、检查范围

1.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在济南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其中,在确定建筑业企业核查名单时,将2024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标注“资质异常”和规避检查中未整改合格的企业列入必查范围,将发生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按照差异化监管要求,列入核查重点;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3.济南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市级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在济南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抽查。

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以下事项: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注册类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工期内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及处罚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等;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对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项目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30日前,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市、区两级确定检查对象。7月30日前,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日常工作监管重点,确定检查企业和项目名单。被确定检查的相关企业和项目,要认真配合,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规定提报相关材料,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检查结束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市、区两级开展检查。7月30日前,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对企业和项目开展检查,被抽查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4-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含监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7)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四)市级督导抽查。8月15日前,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五)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专人。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定工作联络员(可根据工作分工,报送多名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21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二)确定检查名单。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项目,并填写计划检查项目名单(附件8),于7月21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三)认领检查工作。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区县报送检查项目名单,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检查任务,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任务后,及时匹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涉企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在系统录入检查结果。

(四)报送检查结果。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抽查项目汇总表》(附件9)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五)查处形成闭环。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置;涉及需要整改的,要认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形成闭环管理;检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存档,以备抽查。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张  卫,61378619(负责历城区、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项目市场检查工作)

陈宣舟,61378816(负责历下区、天桥区、济阳区、商河县、起步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项目市场检查工作)

董  良,61378817(负责高新区、章丘区、南山区、莱芜区、钢城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项目市场检查工作)

张洪霞,51705641(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和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等工作)

张  阳,61378617(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和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招标投标情况等工作)

王  震,61378867(负责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工作)

公务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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